“包头市金杰稀土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纳米氧化铈半导体抛光液的研制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总投资为45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0.33%。该工程2013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9月投入试生产。2012年11月由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环境影响评价,2012年11月13日包头市环境保护局以包环表[2012]107号文对该工程的环评进行了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受包头市金杰稀土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包头市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12月17日对本工程的现场进行勘察,并于2014年12月20~21日对项目现场进行监测。现就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